2010年11月19日星期五

微笑遇見你


“如何让你遇见我,在我最美丽的时刻。”——这句话出自席慕容的诗《一棵开花的树》。玫很喜欢这话,它充满了一种美,难以言喻。可她不喜欢整首诗,在她看来,这首诗后头未免太凄美了些。
只是,随着年龄渐长,经历了几次恋爱历程的玫对这首诗有了一份新的体悟。当一个人爱到深处的时候,会卑微得只求见心上人一面,仅一回就能满足。
玫不再费心打扮自己。
“女为悦己者容?”听闻朋友这么说,她笑了笑,自嘲:“我可没有那么伟大的情操。何必为了别人而妆扮自己?我现在,反倒是成了‘女为己悦者容’了哪!”
“不过,玫,你还记得高三的那个人吗?”朋友神秘兮兮地问。
玫扬了扬眉,高三?她记得,那个时候,忙碌于学业的她就多了个来历不明的爱慕者。那个人几乎在每个早晨都给她带早餐,再留下一张纸条。
纸条上没有署名,她至今不晓得那个人是谁。问最早来班上的人,他却说到校后便看见她的早餐了。
“怎么了,我记得呀。如此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,要我忘记,还真难呢。”玫笑着。
“告诉你个小道消息哦,据说,当年爱慕你的人,是芬芬的表哥!芬芬昨天短信我来着,说她哥哥会出席等会儿的聚会。”朋友左顾右盼了一会儿,靠在她耳畔低声说着。
玫的微笑微微僵硬了:“芬芬的表哥?谁呀?我没见过吧?”这都过去多少年了,还旧事重提干什么?
“不知道,听说曾经是学校的助理,现在学成归国,想追求你。”朋友耸耸肩,芬芬不说,她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。
玫皱起眉,“我可以不化妆,随便套一件衬衫和牛仔裤出席聚会吗?”她不是很抱希望地说。
朋友幸灾乐祸:“你可以试试看,如果到时候你煞到人家可别后悔啊!”
玫思忖一会儿,决定放弃,简直是痴人说梦话嘛!反正她现在穿得也不是特别漂亮,普普通通的,应该会很不起眼才是。
“走吧。”她微叹口气,甩甩头,不想了。还是赶紧上车出发吧!
到了聚会地点,他们订了一个包厢让一干老同学得以在不干扰别人的情况下叙旧,畅怀谈笑。
“哟,咱们的玫瑰姑娘来了呀!”大伙看见玫的到来后调侃着。玫扯了扯嘴角,她不太喜欢别人这么称呼她,像是没用的花瓶似的。
“玫啊,你可出风头了!”几个女生上前,轻笑着。玫不明所以,看见中间有个面善,却不是同班同学的男子,这才恍然。看来,这个人便是芬芬的表哥了?
玫在众女生的催促下,只能无奈地走到那个男子身边坐下。
“美丽的小姐,你好。”男子礼貌性地打招呼。
玫有些不自在,尤其周围还有好几些八卦的耳朵在探听着,让她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早些知道这小道消息。即使是爽约也总比当话题主角好吧!
所幸她还没忘记自己的礼仪,也微颔首:“你好,请问贵姓?”
男子沉默。过了半晌,才道:“看起来,你是忘记我了。”那语气充满了悲哀。
玫不禁疑惑。这个人会这么说,他们分明是曾经有接触的,只是不多。而她会觉得他面善,肯定也不是因为芬芬的缘故——他和芬芬根本不像,不说还不知道他们有血缘关系。
绞尽脑汁地想着,玫这才惊讶地道:“你是林飞川?学长的双胞胎弟弟?”
林飞川显得有些安慰:“是啊,没想到你还能记得我。”玫容易忘记别人名字的事迹在他们班上几乎是一则传说了。
“当然,我喜欢你的文笔啊,写得那么好!而且,你又是学长的弟弟嘛,毕竟是见过几次面的。”玫很真诚地称赞着。她因为仰慕他的文笔,在高中时候曾经和他在网络上交流好几次,因他用的是网名,让她老是忘记他是谁。
“我记得,你很喜欢席慕容的诗,《一棵开花的树》。”林飞川说着,便低低地朗诵起诗来了。
玫显得有些惊讶,她只是略提一次,没想到他会记得!
“那不是花瓣,那是我凋零的心,然而,能够微笑着遇见你,我从来不后悔。”诗末,他补了几句,表达自己的心情。
玫静默了。她对于他的感觉很复杂,即崇拜,又喜欢。
“而我亲爱的玫瑰姑娘,不知道,你是否愿意和我交往?”林飞川不让玫走神得太严重,趁热打铁,识时务是追求女朋友最应该有的手段。
玫踌躇着。是该答应,还是不答应呢?
“答应他、答应他……”一干旧同学在旁起哄着,玫浅浅勾起一抹笑,点了点头。她也许不是在最美丽的时候遇见他,但是,只要她觉得美丽便无妨。微笑遇见你,不过如此。

謝謝

翻着手机里的通讯录,她的指尖毫无自觉地在一个名字上打转。她在犹豫,是否要给他拨电话。明天是她的生日呵,但她不知道能不能要求陪伴他过这一天。
她想,她是没有那份权力,亦无资格吧。
她不是他的女朋友,尽管她暗恋他许久。
“嘟嘟……”电话拨出去的声音令她恍然回神,抿起唇角,浅浅笑着。也罢,既然已拨电了,那么问问也无妨。她真的很想他陪伴着她过生日,这是她最后的机会了。
“喂?”清朗悦耳的男音响在耳畔。她的嘴角弯弯的,显示她的好心情:“喂,是我。呐,聆,有个要求。”
“嗯?有什么事,说吧。”那头,聆心情愉快地说着。他不是不知道她喜欢自己,只是,不好拒绝。但他想,她是知道的吧。否则那份热情不会一日比一日淡,到最后,几乎化为乌有。
她有些欲言又止,却想到他不喜欢拖拖拉拉的便开口提出要求了:“明天,能不能让我陪你?一天就好,只是一天。”
聆沉默了。他早该知道,处于暧昧不清的两人,总有一天会摊开来的。明天,大概就是那一天了。他一直在等待这一天,却万万想不到,这天会是她的生日。轻声地应了一声:“好。明天,我去接你吧。”
她的这要求,便是变相的让他当她一天的男朋友。他清楚,她是想结束这份暧昧的关系了。
次日,他按照约定去接她。她没有多作打扮,没有那必要。她仅是穿上最普通的一件衬衫和一条牛仔裤,再套上一件外套。而他也没有穿得特别帅气,他知道,她眼里的他永远是最帅的。只能说,情人眼里出西施吧。
他们去了情侣最喜欢作为约会场所的电影院,买了一包爆米花和两杯汽水。她不喜欢和别人共饮,那让她觉得毫无卫生。他知道她的洁癖,也不强求。并没有人规定情侣一定要共饮一杯水才能显示之间的亲密。
他们随意挑了一部侦探片,买了票进场。她静静地垂眸,看着他在身侧的手。鼓起勇气,握住了那只手。他没有挣开,只是反握回去。他晓得那是她最盼望的。
两人观看着电影,期间,两只手是紧紧握着,不曾分开的。爆米花似是被冷落了,她和他都不怎么喜欢甜食。
两个小时很短,在奢求更多的人心中,两个小时恍如昙花一现。电影散场了,他们步出电影院,是时候用餐了。
“小瑜,想去哪吃饭?”聆低声询问着。
瑜看着他,目光幽幽:“都可以。我只是想要你的陪伴。”他轻声叹息。既然今天是她的生日,他便破例吧:“那,去我家吧,我给你做饭。”拜身为长子所赐,他练就一身好厨艺,这几乎是人人皆知。
瑜点了点头:“嗯,麻烦你了。”聆摇摇头,只是举手之劳。
光阴总是无视人的意愿,迅速随风而去。聆很快地把饭做好,两人亦在短时间内便用毕午餐。
这时候,已近下午一时。
他看着她:“现在你想干什么?”她笑了笑:“在你家陪你。”很简单也很单纯的愿望,只是不知他肯不肯。他又叹了口气,她还真会挑日子呵!挑了她的生日,他又怎会拒绝?
“好,可是总不能无所事事吧?”聆努力地想摆脱浑身的不自在。
瑜不回答,只是起身在客厅里的书柜挑了一本书,又坐回沙发静静翻阅。她仅仅想要他的陪伴罢,相对无言也无所谓,毕竟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了。
时光就在两人各做各事的当下走过,傍晚来临了。瑜合上书本,手轻捏鼻梁,有些疲倦。她痴痴地看着聆对着笔记本的模样,这份少有的认真让他看起来更英挺:“现在换我给你做饭了。”她低喃着,往厨房去。
她不是不会下厨,只是懒惰。宁愿吃外食,也不愿在家里,对着空旷的房子孤单地用餐。她害怕寂寞,受够了寂寞的滋味。
她简单地做了饭,在他的陪伴下用餐。
随后,聆建议着:“我们去买蛋糕,给你庆生?”她含笑,与他一块往蛋糕店而去。最后一次了,没有下一回了,她得好好珍惜。
两人回到他的住处,笑着唱生日歌,切蛋糕,更摄了不少照片。
墙上的壁钟渐渐靠近午夜。她盯着钟,想着,要回家了。今天即将成为回忆。
“聆,我先走了。”瑜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,这样的施舍,一次就好。
聆微笑着拉住瑜,示意她稍等一会儿,又回房取了些什么。一阵子以后,他捧着一份包装精美的礼物,交给瑜:“小瑜,生日快乐。”
瑜的唇角微弯,宝贝地把礼物抱在怀中,低声道谢:“聆,谢谢你。我不会忘记你的。再见。”语毕,转身离去。
那份断然,像是切断了他和她的联系。从此,再也不见。没有人察觉,回过身的那一霎那,她的眼角滑落了一滴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