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

恋人未满

很多时候两个人在一起不一定非要是恋人不可。异性之间,仍会有纯友谊的存在。秋忽然想起两个朋友的故事。男生是她的同桌,女生则是她的小学同学。这两个朋友一开始是在某个论坛上认识的,后来发觉面子书上他们之间有个共同的朋友,就是她。细问之下,才知道她和这两人都有那么一点关系。

于是在没办法之下,秋只好充当那个中间人了。是嘛,既然有她身为中间人,那么他们也不算是网友了?出来见面也无妨吧?反正,三个人都是同一区的人,只要有心,见面不是多大的问题。她也这么觉得。只要在他们俩第一次见面时候处理好,那么接下来应该不会和她有太大关系了吧?

喂?”这天是程哲及王日葵首次见面的日子。清晨时分,响起的却是秋的手机。“秋,是我,程哲。抱歉,我还是不去见日葵了……家里有事情,不太方便出门。给你添麻烦了,真是不好意思。”

秋在朦胧中醒了过来,也没有追问,只是应了一声:“你告诉日葵了吗?”电话另一头,他默默地回答:“说了。让你们失望了,对不起。下次有机会,再和她见面吧……不好意思打扰你的睡眠,我先挂了。”

等等!程哲,不要担心,日葵不会介意的。倒是你,可要好好照顾自己啊。反正还会有机会的,不差这一回。”她在他挂断通话前快速安慰他一番,才道别:“嗯,你去处理你的事情吧,我们没关系的。”他道谢后,将通话中止。

这会儿,她的瞌睡虫全都跑走了。轻轻叹口气,好不容易才安排了这么一天出来与日葵见面,可惜程哲突然有事。算了吧,过后总有机会的。忽然想起一句话,作者是北岛:“人人在的时候,以为总有机会,其实人生就是减法,见一面少一面。这话说得真好。那么,他们俩……应该不至于如此吧?但朋友也是会散的啊……只怕这友谊难以持久。

只有日葵自己把握当下、珍惜现在,就应该不会后悔了吧?”秋自言自语,末了,又是一声轻叹。
据悉,日葵和程哲并非恋人。他们不是恋人,可是关系却比朋友多了那么一点,这算是什么呢?红颜知己吗?也罢,不管怎么说,这都是他们俩的事情,她不能干涉太多。


*


有人曾经说,向日葵希冀阳光,面对的永远是阳光。而阳光呢?得到的总是向日葵温柔的笑颜。像是一种被红线系住的命运,不会改变的永恒。然而这种关系是不是一种奢望?

她叫日葵,王日葵。她常常笑着对朋友说,她向往的不是太阳,而是寒夜里高悬的月光。温和而轻淡。不为什么,因为程哲在网上的昵称叫“月光”。温柔的月光,专属于他。

不是每一个人取了一个网名,他便会人如其名。但程哲不同。他的低调与沉默,不是不擅长言语,而是他倾听时候的温柔,如月的温柔。他待人极好,却并非人人都能感受他那细腻的情感与体贴。

日葵是幸运的。因为有些天真烂漫的傻气,所以程哲视她为妹妹般照顾。或许日葵不全然把他当成一个哥哥,而是一个可以倾诉心情的好朋友。他们是否为知己?程哲从来不会思考这件事情,但日葵有些困惑于他们的关系。

我和程哲是好朋友,可是我们就只是这样吗?除了朋友,除了恋人,不能有其他关系了吗?”日葵会喃喃自语地问着自己。

即使是纯友谊,也难免摆脱不了外人异样的眼光。世人以为,一男一女一起不是亲人,便是恋人。可是为什么要把这一切说得那么复杂呢?单纯的友情,不是更好吗?日葵陷入了迷茫。

订下他们见面的日子前,日葵几乎常常对程哲撒娇:“程哲,我们出来见面嘛!反正我们都很靠近呀,见个面无妨吧?”

初时,程哲都淡淡地婉拒:“不了,日葵,有机会我们再见吧。”日葵只是笑着,没有再要求。然而过了不久,她又会重提此事:“程哲,我很认真的,不如我们找个日子出来见面吧!来一趟三人行!

程哲从一开始的拒绝,到后来也有些屈服了——尤其,他的同桌秋常常对他叹气:“我说程哲啊,日葵老是缠着我说她想和你见个面,你就行行好答应她出来见面吧!”边说还边揉揉额头,像是被日葵轰炸了一整天。

好。”也许是不忍心见秋被骚扰得太过,又或许是因为日葵的诚意让他有些触动,程哲终于答应了:“秋,麻烦你和日葵安排我们的三人行吧。”

闻此,秋惊讶了:“你确定?之前不是老拒绝的吗?可别答应了又临阵脱逃哦!”果然是日葵的磨功见效?估计耐性再好的人也受不了日葵日夜的轰炸吧。

程哲扬起一抹很浅的笑容:“别担心,既然答应了我就不会突然失约。除非有要事,否则我一定出席的。”
秋点头赞成:“这点我倒是不得不承认,程哲你还真是个一诺千金的人呢。嗯,你答应的话我就放心了。”

只是谁也没有料到世事变化。程哲因为与家人闹不和而突然失去出游的心情,才给日葵及秋都拨了电话道歉。也好。程哲亦想起了秋与他分享过的那一句话:“人生就是减法,见一面,少一面。”看似很绝望的话语,却蕴含了现实的悲哀。

现实就是如此。谁都无法预测接下来能够发生什么事。所谓星座预言,所谓塔罗牌算命,不过是一种指点。路,还是靠人自己走出来,而不是依赖命运的。正如机会,亦由想要的人争取而来。

早晨时分,收音机里奏起了歌曲:“为什么只和你能聊一整夜,为什么才道别就又想再见面在朋友里面就数你最特别……程哲不知道这是什么歌,却觉得莫名熟悉。直到一曲终了,听DJ报的时候,才知道歌名——S.H.E的《恋人未满》。

唇畔逸出一抹无奈的笑意。真适合呢,这首歌。他和日葵的关系正是友达以上,恋人未满。因为舍不得分离,他们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成为恋人的。如果恋人的意念不合极容易分开,但朋友分开的机率比较低。所以,还是当朋友最好。

2011年12月8日星期四

午後

“今天是三十一日!”清早,艾苹撕下挂在墙上的日历纸后,惊呼一声。彦翻翻白眼,没好气地反问:“不过是一个月结束罢了,有什么特别?”
艾苹哼哼一声:“像你这种没有浪漫细胞的家伙不会明白的啦!你不知道月末对我有什么意义!”她撇撇嘴,把日历纸放在环保专用箱里,走入房间。
彦摇摇头,暗想:“月末有的意义难道是诗人想借物抒情?呿,你又不是诗人!”他回到自己的寝室,将钱包、车钥匙都给拿了出来。
“大哥、大哥!我要去逛街,你能不能陪我?今天三十一日,有比较多折扣呢!”进入客厅时,艾苹已经着装好,手提着包包准备出门了。彦沉默了半晌,点点头:“走吧。”
艾苹及龄时坚持不考驾驶执照,一旦需要出门只好由彦载送了。当然,彦曾经不胜其烦得只差没拿枪逼迫艾苹去考张驾照回来,但艾苹的理由是:考了驾照也没用,反正车再买只是又多了债务。为此,彦只得作罢。
“妹,你要去哪?”扣上安全带,发动引擎后,彦才想起还没问艾苹的目的地:“老地方?”艾苹笑笑:“不,大哥,今天去咱们家附近那家超市。”
彦挑挑眉,没多说什么,只是驶向艾苹的目的地。
两人在超市里逛了逛好些时候,才慢吞吞地走向人群渐多的冰淇淋专卖店。艾苹对此非常满意,虽然只是所谓的只看不买,但她又多了灵感设计新服装了。何况,她逛街的目的只是为了享受美食而不是购物。
“啊……下午了呢。”艾苹望了望表,吐吐舌头:“大哥,你今天应该没工作了吧?”彦的工作属于弹性的自由业,偶尔会兼职成为插画师。
彦宠溺地揉揉艾苹的发:“当然没有。别担心,月尾嘛!明天开始才会有新工作。这个月的工作基本上已经完成了。”
闻此,艾苹舒了口气,撒娇般勾住彦的手臂,讨好地笑:“那就好,下午天气太热了,我还是比较喜欢在超市里享受免费的冷气。嘛,我们去吃雪糕吧!大哥,你想吃什么口味的?今天我请客!”她豪迈地说。
彦眯起眼睛,对自家妹妹这举动感到有些不寻常:“无事献殷勤,非奸即盗!”他暗忖,妹妹这么反常的行为实在太诡异了。这个以吝啬出名的丫头可从来不是大方的人哪。难得请客,必定是有事要求。
“刘艾苹,你想我干什么就明说吧,别耍花样了。”彦叹了口气,直接戳破妹妹虚伪的面具。
艾苹的笑容保持不变:“才没有什么目的,只是我网店的生意最近挺好,想和你分享我的快乐嘛!这样也不行?”她故作可爱地歪歪头。
彦对此保持沉默,不予置评:“好吧,你这么说就是这样。”
艾苹笑意盈盈地扯着彦进入店里,“哥我帮你点绿茶口味的哦!”彦点点头,但还是忍不住怀疑地盯着艾苹,越想越不妙。
点餐、付钱、领货后,两人走到一旁的位子上坐下。彦率先坐了进去,接着才是艾苹入座。椅子尚未坐热,身后便传来一把女音:“艾苹!”
艾苹回过头,对来人微微一笑:“嗨,清,好久不见!来,我给你介绍,这是我大哥彦。你应该见过他吧?”她边说边起身,将座位让出。
彦这才反应过来:“刘艾苹!你别跑!”话未毕,艾苹已经捧着她的那份雪糕快速溜走了:“大哥,我可是看你孤家寡人的,心里很不忍心,才会给你找来美女介绍你的!感谢我为你尽心尽力找的另一半吧!还有,你是男人,要保持你的绅士风度哦!”说着,心里大笑三声,愉快地跑走了。
彦只好对清无奈地笑了笑:“抱歉,舍妹太顽皮了,竟给我搞起相亲来了……如果给你带来不便,希望你能原谅。”
清浅浅地笑:“不,我知道艾苹有这个目的。我纯粹是喜欢你的画才请艾苹引见的,也请你别见怪。”
听见有人表达出对自己作品的欣赏,彦尴尬地笑着:“哦不,不会!倒是我应该谢谢你欣赏我的作品呢。那么,重新自我介绍,我是刘彦,请多多指教。”
“彦好,我是林清,很高兴认识你!”她友善地伸出手,与彦交握了一下:“希望我们能够成为很好的朋友!”
躲在角落偷窥两人互动的艾苹满意地笑了,看起来,两人对彼此印象不错哦!那么,但愿会有好的结果吧!她抬头望望窗外的天空,蔚蓝的午后,风是不是也在偷偷扬起嘴角了呢?

2011年11月19日星期六

暮光

夜晚總是冷淡的。只有偶爾閃爍在天上的星星,迷茫地微笑。
暮夏時分,殘陽已經落下,獨留天空一片灰暗。沒有悲傷,沒有喜悅。只是一片普通的天空,也找不到任何的美。她的美,早已教光害磨損。
還沒有真正入夜呢,街邊的路燈都已亮起。即使是明媚的光芒,如今看來,卻是教人多麼傷悲的,最後的亮。以最尊貴的自尊高高昂首的,不容任何人侵犯她最後的尊嚴。
她總是習慣性地走在最末的那一端,即使和朋友一塊兒出門,她也不會走在朋友的身旁,而是默默地跟在後頭。像是在不知不覺間,就養成了這樣的習性。她抗拒各種變數,自認是一個不知變通的固執傢伙。所以很多時候,她只是盲目地去跟從認識了好久的朋友,沒有自主性的選擇交友。只是淡淡的,和故友一起。
沒有新朋友導致她的人緣挺糟糕,但她也奇跡地毫不在意。就只是這樣淡然地,繼續她的生活。
她不曾試圖去掌控任何人的生活。是她的,便是她的。不是,也就罷了。反正生老病死,每個人都會經歷,總有一天,緣分都會散去。
所以她都很安定地,鎮定地,度過每一天。沒有試圖去闖出新生活,也沒想過要冒險或是犯規。就這樣中規中矩的,也挺好。
她抗拒的事情,卻是非常多。像是莫名其妙的搭訕她的男子,或是嫉妒般瞪著她的女子。她不去搭理別人,並不代表別人也懂得識趣。
你看什麼看?沒見過美女嗎?怎麼,嫉妒我啊?”比如說,現在她面前這個化了濃妝的女子,毫不客氣地雙手叉腰問。
她不過是淡淡地瞥了——好吧,是斜視了那個女子一眼,情緒管理極差的女子便過來挑釁她了。
也許吧。”她冷淡地丟下一句,對在旁饒有興致地圍觀的朋友點點頭,待朋友移步以後才跟上去。
她很明顯地發覺朋友臉上的失望——又沒戲看了!她心知肚明,自己總是很習慣地給其他人潑冷水。這種習慣並沒有多好,但也不壞。至少,能在怒火沖天的人身上澆下冷水,讓他們冷靜下來。
欸,如果有人說他想認識你,你會怎麼看?”朋友突然停下腳步,回頭問。
她挑挑眉,微笑。“沒興趣。”
唉別這樣啦,再這麼下去,你遲早會變成老處女啊!”朋友滿臉無奈。
無所謂,反正我也不喜歡變化。”她絲毫不受波動地說。
朋友又是一聲嘆氣。“你呀……可別這麼固執行嗎?老把自己悶著,再悶下去就成宅女了!”
她只是笑。“我不介意。孤獨終老未必會呢……畢竟不是有傳言說要末日了嗎?”
朋友翻翻白眼:“最好是會有啦!但是沒有的話呢?你日後可就真的要孤獨終老了啊!”
但親愛的,你可知道,孤獨不過是一種狀態。心態上的孤獨,叫做寂寞。她從不以為自己是個寂寞的人,至少,她還擁有自己的興趣。就這麼淡淡的,其實已經足夠了。知足常樂。
她笑笑的,不作回應。朋友也氣餒了,她好說歹說了好幾回都是沒辦法說服她,也只能任她了。
每個人畢竟有著自己的生活,縱使想幫助一個人,也只能用自己有限的能力去幫助。沒有人能永遠依賴另一個人,所能依賴的不過是自己。
其實日落沒什麼不好,不是嗎?日落以後夜幕垂降,黑夜以後總是白天。黑夜來了,早晨還會不來嗎?
她依然跟在朋友身後,對朋友的氣惱視而不見。只是微笑。我們都是屬於自己的個體,想要掌控別人也必須有個限度。我們無法幫助一個人一輩子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要過。
貴人,在這道康莊大道上,終究是一陣子的事情,不會成為永遠的貴人。
暮光過後,迎接的是曙光。但我們卻不會因為暮光的降臨而變得墮落。

過去【原名:錯過】


你和他,曾經是多麼要好。那種要好的程度甚至到了曖昧的程度,可卻是友達以上戀人未滿。多麼教人感到隱隱失落。
他知道你非常喜歡他,那個時候的你非常喜歡他。然而他不做表示,你們依然打打鬧鬧,像哥兒們,更甚於情人。
畢竟你們始終不是情人。你告訴他,你不想再繼續喜歡他了。然後他也笑笑說他等這一天很久了。而你,從此把他當成一個兄弟,而不再是心上人。
你是否真的忘了他?你不曉得。他總是佔據你的腦海,總在你腦袋空曠的時候冒出來和你打個招呼。你多麼想,忘了他。
終於有日,他離開了。不告而別。
你們再也沒有見面,你也找不到他了。儘管你一直很想把他找到,但是沒有成功的一次。沒有人,沒有人知道他的下落和去向。
心寒了。你苦笑了許久,原來付出了那麼多的感情換回來的竟然只是一個不告而別的終曲。你說你必須忘了他。這點毋庸置疑。
可你不曾真正忘記他。但也不再喜歡他、愛他了。喜歡這詞,多麼薄弱的一層。愛,也多麼脆弱。他離開以後,你卻習慣了,在午後輕啜一口香茗,聞著茶散開的香氣,坐在庭院裏休息及發呆。
那是他曾經的習慣,他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拉著你一起在午後喝杯下午茶,當作消遣。他離去後,你漸漸習慣沒有人的陪伴。只是自己一個人,自己的獨處。
你總會在這個時候想起他。想起他的好及他的笑容,又不忍心忘了他。你說,你們終究還是有過這麼美好的時光。你感謝他甚於恨他。
你說——你不願真的把他遺忘。那畢竟是個美好的回憶以及過去,是你在庸碌人生裏唯一讓你冷靜的明媚所在。你說,他是你的陽光,是你的過去。過去無法抹殺,也無法僅僅使用片言片語捨棄。
你放不下他。還是沒法放下他。
——但你們終究是錯過了。這輩子,永永遠遠地錯過。
所謂的有緣無份,或許就是如此吧。
你像是上了癮。只是單純地想念他,思念他的好。如果真要再次相處,你怕這一切會被幻滅。你寧願對著一個幻影,也不願面對一個真正的他。你想,記憶裏的他總是被你美化了,而現實裏的他會讓你的甜蜜破滅。
就這樣,也好。
你們是錯過了,難再回頭。
如今手機同一首鈴聲響起,撥電人卻不再是他。是另一個他,你真正的情人。真正把你放在心裏疼惜愛惜的男人。
你微微笑著。你依然沒法遺忘曾經的他,但你更想把握,更願意珍惜如今的他。因為如今的他,是真正沒有錯過的。是真正在一起的。
錯過了的永遠只能是錯過,你們回不去過去,也不會走到未來。就如同你多年前錯過了的畢業旅行,如今你也沒法重溫當年的熱情及熱血。當年,始終美好,始終是被美化了的回憶。但當年不過是一個光影,微微移動以後,當年早已遠去。應該把握的,是當下及未來。
你接起手機,笑靨如花。
仿佛是為了襯托你的笑容,庭院旁的花開了。花開花落幾番晴,但再陰暗的一面,背後始終是光。光暗一體,反面的暗,正面的光。
你換好裝,出門去。你的他早已在外頭等候著接送你去約會。你挽起他的手,眉眼彎彎,嘴角含笑。是幸福的笑容。
——因為,這一次,你沒有錯過真正的人。

2011年6月6日星期一

承诺

那年他曾经对她承诺,若十年后的她找不到人娶,他会负责。她只是笑了笑,没当回事。毕竟,十年的变数太多了。何况她身边有个固定的男朋友了,也不怕未来的事情。
然而没料到,不到十年,仅仅三年,她便和男朋友分开,不再联络。当下她其实什么也没想,只是觉得,也许,单身不坏。她也没有想起曾经有一个男人对她许下诺言,那时候的她没办法再相信所谓的承诺。
她不信,恐惧于相信。信任这玩意,当真如此廉价么?她的信任换来的是无情的离去,心已经破碎,又要如何拼凑回去?
但她依然会偶尔想起他,她挥霍青春岁月时候,最麻吉的死党。他们几乎一起闯祸,一起被大人责骂,也一起放肆地玩乐。
可惜如今的她,不相信异性之间还能够拥有纯友谊。踏出社会闯荡了好几年,她已经学会看开,学会不去强求太多。
是她的,便是;若非她的,也不能强要。勉强是不能有幸福的,她谨记这一点。
岂料,在他们约定的十年来临之前,她竟会遇见依然笑容满面、精神奕奕的他,和以往的他没有两样。那天是她的生日前夕,她单独地走在路上,然后看见一个大大的招牌:言诺小馆。招牌上的字闪烁不停,她眯起眼,心里头想起了多年前的好友,正是名为言诺。她止住脚步,犹豫着是否要进入那从外面看起来,布置得非常温馨的饭馆。
阿枫!”还未待她踏入店门,一把熟悉的男音便从身后传来,她一惊,回头一看,恰恰是他。
他确定那女孩是她,惊喜地咧开嘴一笑:“好久不见了,你还真是女大十八变了啊!走走走,进来我的店,我给你煮些好吃的。”他走上前,正想一把拖着她进门时,她一个闪躲,尴尬地笑着。他的习惯没有改变,变的,是她。她不能适应这种过于热络的叙旧方法,毕竟,她离开青春岁月太久了。
究竟有多少年呢?大概快十年了吧。
他的手落了个空,却还是好脾气地笑笑:“阿枫,进来我店里吧,我最近聘请了个完美厨师,保证会让你的挑剔味蕾感到满意的!”
她踌躇半晌,点点头。在社会上打滚多年的她已经失去那种任性妄为、想做什么便做的冲劲了,她更学会忍受那些不喜欢的口味,现下的她,早已没有挑剔的嘴了。她变得圆滑,变得淡漠。
阿诺,是谁来了?”他们俩踏入店门,就瞧见柜台后站了一个男人。她的脸色立马刷白,不需仔细瞧,她也绝对认得出他。她这辈子交过的唯一一个男朋友,也是她的前男友。
嗨,枫,好久不见。”男人看见她,也不慌张,只是镇定地和她打了个招呼。她低头,什么也没说,只是茫然地跟在言诺身后。
为什么,言诺会和那个家伙在一块?那个家伙不是有着雄厚的家庭背景,不是干了一番大事业吗?为什么会待在这个小饭馆?她咬唇,心慌意乱地想。
言诺带她来到一处,为她拉开椅子,让她坐下。她敛眉低首,试图隐藏脸上的愤怒及恨意。如果不是他,如果不是他,现在的她……会是怎么样的另外一个人?她的伤口尚在痊愈期,她用了七年来疗伤,却还是没办法愈合!
阿枫。”言诺坐在她身边微笑地觑她。几年没见,她出落得愈发漂亮了。当年那淘气好玩的丫头性子早已不再,她变得内敛,而且沉默。可这不是他所熟知的她。
阿诺,你为什么……”她咽咽唾沫,远远地扫了柜台后的前男友一眼,“为什么,会和他一起?”她顽固地不肯说他的名字,她设法让自己忘记那个人的名字,那个人的事迹,及一切。
阿枫,你忘了吗?他是我的远亲表哥啊。”言诺无奈地揉揉她的发,她意料不及,竟没躲开。就像很多年前的他们一样,他最喜欢便是揉乱她的发,说那是疼她。
当年的她总是娇蛮地皱皱鼻子,“才不是!那明明就是在抚弄宠物!”
呵,阿枫,你这可是自认是我的小宠物哦!”言诺总会笑笑地回答。
哇,臭阿诺,竟敢作弄本姑娘!要死了你!”她就会作势打他,然后两个人会你追我逐的,玩得好不开心。
如今的她只是看着言诺,有些吃惊:“你的表哥?你是说,他是你的表哥?”
你不知道吗?”言诺反倒惊讶了。她摇摇头,又咬咬唇。
他又拍了她的头一下,“别烦恼了,若你不愿看见他,我把那家伙赶出去!得罪了我家阿枫,就要给我揍一顿!”
她只是笑了笑:“别因为我得罪你的亲人,没事的。”
他幽幽地叹息,直直盯着她,显得有些难过。当年的她可不是如此啊,这才多久没见面,她就变化那么多呢?想来,也是没办法回到过去了。
为什么,人总要变得那么快呢?不过短短十年,他心里的她就变了,再也不是她了。然而他却还在原地停留着,依然是爱微笑的他。
阿枫,你还记得,我曾经对你说过的话吗?”言诺问。她眨了眨眼,迷惑地盯着他的脸庞,然后想了好久,才恍然地“啊”了一声。
我记得啊。不过,没有这个必要了。”她冷淡地说,她仍旧不相信承诺。
他颇感安慰。“没关系,十年后你不要,那么,二十年后,如果你还需要,记得,我会负责的。”他又是疼宠地揉揉她,她没躲,仅是随口应了句。
他觉得难过。如果,是十年前的她,她会笑闹着打他,“本姑娘不会没人要的,倒是你自己才要给自己担心些!”
如果,是当年的她,和他……她是否曾经相信,他的承诺?

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

第十七章

打那天艾瑪離開山霧小店,至今已過去一週,仍不見她出現在此。
她想,或許,艾瑪和家人的紛爭,已經平息了吧。否則書敏也不會獨自一個人來到這邊,依然不停止每天在耳邊的嘰喳聲響。
感覺,挺不賴的。
她並不在意自己身邊是否少了一個工讀生。對這邊的客人而言,她們的存在與否,並不重要。他們所奢求的不過是一個安靜的地方罷。
自然,她也沒有過問書敏,艾瑪的情況。艾瑪若真有事,書敏是不會隱瞞的。她知道她不會擔心,也不會關心。她素來被動,所以主動的,是書敏。
倒是淵兒。她自從真正與她聊天以後,總是三不五時地過來——以往,她只是每週過來一日或兩日,但如今她幾乎日日都會出席。
有些失笑。這裡,並不需要點出席表哪……也沒有所謂的出缺席率名單之類的東西,不是嗎?當然,除了淵兒及書敏之外,還是有其他客人常常光顧山霧小店。他們點的飲料幾乎都大同小異,每一天都是一樣的模式,不曾試圖打破那份屬於他們的穩定。
呵……現代人所要的,不過是平靜的生活罷。正如她現在所享受的生活。
淵兒似乎對艾瑪非常好奇。她總會微笑地看著書敏念個不停的唇,然後問,那個很漂亮的混血兒女孩呢?書敏就會跑到她那邊,又開始不停地竊竊私語。
無妨。只要不打擾其他人的寧靜,便好。這裡畢竟不是高級餐廳,但也不是普通的茶餐室。雖是沒有明文條規規定客人不准大聲說話,來到這裡的人,都有個不成文的規定——他們,不會提高聲量,企圖給這裡製造一些喧囂。
適合山霧小店的,永遠只是一片安靜的,寧靜的氛圍。僅僅是一種平淡。

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

第十六章

姐姐、姐姐!艾瑪的家人終於找上學校了!書敏喳呼的聲音打破了她與淵兒對視之中的沉默,她略感有趣地揚起眉頭來,哦?是嗎?一個月多過去了,才派人來找自己家裡失蹤多時的孩子呀……她輕笑。
艾瑪臉色有些青白交接地踏入山霧小店,眼中含著些許淚意。姐姐,我不要回去那邊……那裡太可怕了!我的家,才不是總有人吵架的家!我的家很溫暖,很美好……爸媽總是很溫馨地,即使以前濃情蜜意得讓人受不了,卻還是最美好的家庭!可是自從媽的一名同事上門光明正大地宣佈他的追求以後,那家就亂了!
再也不是我的家了!艾瑪恐懼地抓緊自己的裙擺。
爸以前從來不會對媽大小聲地喝罵,可是現在呢?不僅罵媽,有時候喝酒喝多了,也會打她!媽能怎麼樣?只能反抗呀!可是就連我離家出走了,他們也沒有停止自己的紛爭!吵了一個月,才肯罷休,才肯找我!
艾瑪帶著哭音嚷著不甘。她不甘心,怎麼會甘心原本好好的一個家,因為那常關照媽的叔叔而被破壞得如此田地呢?
就算上天嫉妒,也何苦如此?她……是無辜的,爸媽也是無辜的呀!
她往艾瑪走去。輕輕按著她的肩,搖頭笑了。他們不肯停止紛爭,那麼,就不容許你逃避這個現實了。你要勇敢地去面對,迎接這個事實,去停止他們。我不相信一個深愛妻子的男人會因為小小的事情而打翻醋桶,從此大發脾氣。或許,他的工作也出了點問題?
小心翼翼地去解開這個謎題吧,能夠把你教養得如此好的父母,不會是多糟糕的父母。父母不是神,他們也會有走錯路的時候。這個時候,就要靠你來帶領他們走回去。
去吧,先回家,然後解決你的問題。去吧。一定能夠解決的,知道嗎?她鼓勵地笑了笑,拍拍艾瑪的肩膀,示意書敏帶她回家。書敏見此,猶豫了半晌,便點點頭,風風火火地拉著艾瑪沖出山霧小店。
但願,她所說的話,能夠被聽進去,也能夠成真吧。

第十五章

風鈴又響起來。
她抬首,是讓她印象比較深刻的——第三位客人。職業白領的女子。
除了平常的點餐,她不曾和這客人交談。而她的客人也只是淡淡地叫杯咖啡,便會習慣性地在山霧小店裏待上一天。
那客人依然是有些浪費食物的毛病。總是點了一杯曼特寧,然後不停地攪拌著,卻沒有喝上幾口。冷了的咖啡,她也不喝。
她倒不至於生氣,她是知道自己的能力的,那杯曼特寧,在老饕的嘴裏稱不上是好味道。當然,她不排除自己的客人僅僅是以這樣的方法來自我療傷,卻不曾真正地阻止自己的強迫症。
有些人會強迫自己不斷地洗手,她的客人只不過是每週不停地攪拌飲料罷了,還不算是特別嚴重。但,也不見得有多輕微。
強迫症會讓病人有些許緊張,而且神經質。她的客人總是淡淡的,像是不在意什麼。
你是這裡的店長吧?突然一把清亮悅耳的女音響起,她怔了怔,視線落在客人身上。那聲音屬於她的客人,只是,聽著,感覺非常陌生。
不,我是店主,不是店長。她笑笑,她堅持店長和店主是不一樣的工作。至於有什麼不一樣呢?其實她也說不上來,只是冥冥中認為,不一樣,便是不會一樣。
是嗎?那便是店主吧……她的客人笑了笑。你好,我是淵兒。她說。不知如何稱呼你呢?她的手還在不停地攪拌著那杯涼了的曼特寧。
叫我店主便好了。姑娘好。她道,沒有特別去記下這名客人的名姓。她的客人是不多,但要一個一個地記下名字,是挺耗腦容量的。而她這麼一個懶人,也不會樂意去幹這事兒。
淵兒有些顫抖地把自己的雙手從茶匙移開,像是服了毒的毒癮犯發作般。雙手交握,撐起自己的下巴。呵,你不好奇為什麼我總是點了曼特寧卻又不喝嗎?她偏頭問。
她挑挑眉,揚起一抹非常諷刺的笑。何必好奇?好奇心總會害死人。不僅僅是害死貓罷了,人也會被好奇心所害。你不干涉我,我也不會去干涉你。大家互相站在自己的綫上,不是挺好?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。她淡淡道。
真是個奇怪的店主呢……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名字嗎?山霧小店……多麼古典詩意的名呵。真適合你。淵兒稱讚。
她的表情沒有一絲得意,只是冷淡。多謝稱讚,名字不過是讓人稱呼罷了,無所謂詩意不詩意。只是一種稱呼,讓人得以分別它和其他咖啡館的不同。

第十四章

光陰飛梭。隨著旱季過去,這片處於赤道的土地終於迎來它久違的雨季。雨季,花紛飛。大雨冲灑著土地,把葉子也打落地面。
她靜心移植栽種的櫻,早已過了開花的季節。
艾瑪待在山霧小店已有一個月的時間。中間除了出門上學,其他時候不曾離開她半步。連回到她的家裏,也會一直跟在她身邊,不敢去其他的地方。她在,她便在。
哥對於艾瑪的出現已是習以為常,儘管有時候還是會念念她怎麼會把一個未成年的女孩帶回家,也不曾喝阻她,要她把艾瑪趕回家。父親呢?自然是對這些沒有意見。他回到家的時候,她及艾瑪都已經入睡。早晨她們倆起床時,父親也出門工作了。比較起來,外頭或許才是他的家。
書敏曾帶她的母親來山霧小店喝杯下午茶。她的母親生了一副精明幹練的模樣,但言辭有禮客氣。甚至,有一回,書敏還在上課時,她非常突兀地出現在咖啡館裏,請她好生關照書敏。書敏不聽自己母親的話,卻會聽她的。她有些無奈。這世道的人呐……究竟是怎麼回事?
生意算是漸漸做起來了,一個月的時間,山霧小店開始有了客人,雖不至於說人來人往的,也可稱得上是不錯。相較初開店時期,她漸漸地忙碌了。咖啡不見得泡得多好喝,但客人圖的是她這邊那寧靜的氣氛。氣氛,可謂是山霧小店的一大賣點。
有時候連她也會懷疑自己是不是開始變得市儈了?也許並沒有,也許,有些許這樣的傾向。她也沒搞清楚,只是覺得,這樣也許不錯。反正……迎合父親的要求也挺好?她呐,從來不倔強。她不曾認為自己是一個倔強的人,只是個性太難以捉摸罷了。
余嫣嵐。多餘的山霧嗎?她笑。

第十三章

艾瑪如常,安靜地坐著寫作業,沒有因為店裏多了一個新客人而有什麼詫異或驚慌。那揮動的手動作優雅,仿佛她不是在寫作業,而是在完成什麼偉大的藝術作品般,教人看了是多麼舒心。
書敏則不停地分心偷瞄新來的客人,那名職業白領。心裡頭的好奇不斷地冒出,可是見她及那女子都是冷漠的模樣,又不敢隨意發問。要問,也要等那女子離開後再問吧?
快寫作業吧,書敏,專心點。艾瑪放下手中的筆,無奈地嘆氣。書敏臉微微一紅,快速低頭繼續寫她的作業,可眼角還不斷瞥向新客人。
那名女子似是沒有感覺書敏的視線,只是怔怔地望著前方發愣,手不停地攪拌著她的那杯曼特寧。
誰家沒有自己的煩惱呢?她冷淡地笑了笑,繼續埋首閱讀,不再多加理會。
那女子依然發呆著,像是不曾察覺杯子裏的咖啡已經冷了。
艾瑪寫好作業後,把書本放回書包裏,來到她身邊淺淺地笑問。姐姐,我們需要給那位客人換一杯暖的咖啡嗎?她的咖啡一定是冷了。冷咖啡不好喝呢……是不是?
她思考了會兒,搖搖頭。如果她需要,她自然會吩咐。你去幫幫書敏吧,我瞧她還在絞盡腦汁地解答著那些她非常討厭的數學題。
艾瑪笑著應了聲,跟著走去教書敏解題了。
她翻了翻雜誌,又沉思半晌,起身坐在她的客人對面。
她的客人沒有仔細留意她的不請自來,怔怔望著前方的眼珠轉了轉,又轉回去,繼續她的發呆事業,手下還不停地攪拌著咖啡。
似乎沒辦法停止攪拌般,自我強迫地逼著自己不停地做一件事情呢……即使是在發呆中,也沒有辦法避免嗎?她觀察了她的客人好一會兒,笑了。
是強迫症?她的客人呐……當真是每一個都有自己的問題。或許不該說是她的客人罷了,這世上的每個人,都有自己的病。或心理上,或生理上。都患了病,也許嚴重,也許輕微。
可是醫生真的能保證治好他們的病人們嗎?這也非常難說呢。

第十二章

山霧小店店門上掛著的風鈴又響起了。她沒有抬頭,知道這個時候過來的是艾瑪及書敏。書敏是習慣性地放學後就往這兒跑,不一定要吃什麼,但總喜歡喝杯她泡的卡布奇諾,然後一邊寫作業,一邊嘰嘰喳喳地和她報告著學校裏發生的趣事。
艾瑪則會淡淡地微笑著,陪同書敏也點了一杯相同的咖啡。但艾瑪喜歡放著,讓咖啡的香氣彌漫在空中,久久不散。她喜歡聞那味道,而不是品嘗那味道。說來,也算是個挺怪的孩子吧。
有書敏這像小麻雀般叫個不停的姑娘在,整個山霧小店看起來,增添了不少生氣,為本來冷清清且深冷的咖啡館增加了朝氣。
她其實不討厭書敏那性子,只是這樣的性子,不容易在社會上討生活。這樣的性子,單純而美好,讓人不忍染上其他顏色。單純的白色多難找呵,何必要特地染上黑色呢。
她沒有費心觀察她的第三名客人。若真有問題,總會有機會讓她察覺的。只是現下,時機未到罷。她也不擔心,反正……這裡已經隱隱約約有成為輔導中心的趨勢了。想來也不過是時間的事情吧。總有一天會成為輔導中心的,她想。
但咖啡館偶爾提供這樣善解人意的服務,不也挺好?她不喜歡說話,卻不表示她喜歡傾聽。艾瑪總安安靜靜的,她那性子卻是非常有耐心地傾聽別人的話,比如說,她會細心地聽書敏在喳呼些什麼,然後回以淡淡的笑容。
書敏則不喜歡傾聽,她風風火火的,只喜歡說,不喜歡聽。
但這世界上,喜歡說的人太多了。想聽的人,又有多少呢?

第十一章

很多時候人都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。就如她沒有意料,還會有第三個人——她是指客人,踏入山霧小店這間小小的,不起眼的,隱匿在姹紫嫣紅之中的咖啡館。
艾瑪還留在她的店裏,每天依然和平常一樣去上學,放學後自己搭公車回來山霧小店。每天下班關店以後,一塊乘搭哥的車回家休息。她沒提起要回家的事情,報紙上也不曾見有人尋找艾瑪的新聞。是因為那個家庭的冷漠嗎?還是什麼變質了呢?
這天天氣頗好。微涼的,和煦微風輕拂過櫻,拂過紫荊,拂過那些紫紅色的花兒。像在愛撫它們般,安撫它們般承諾著要帶走它們的歲月。
那是一個維持冷靜面具的女子,年齡似乎與她相仿。一身俐落的套裝,肩膀上還掛著一個挺時髦的名牌包包,十足十一個職業白領。
那女子踏入山霧小店的那一刻,她便像是感應到地抬起頭來——而那時候,大門上掛著的風鈴還沒響起。仿佛心有靈犀般。
我要點一杯曼特寧。那女子快速地開口,沒有看菜單一眼,立刻蹬著腳下五寸的高跟鞋踏踏踏地走過來還在低頭合上雜誌的她。
她只是淡淡地點了點頭。好的,請稍等。請先坐下吧。不知還需要什麼食物嗎?她禮貌性地一併詢問。女子毫不猶豫地搖頭。不需要,我只是想喝一杯咖啡。
她沒有過問太多,到櫃檯後給她的客人沖泡了一杯曼特寧。淺淺的香氣在空氣中散開,引誘著愛好者的胃及味蕾。
她優雅而緩慢地拖著腳步把杯子捧到桌上,女子已經放下她的包包,交叉著雙腿正翻閱她剛剛還在閱讀的雜誌。呵,謝了。順便收費吧。多少錢?女子問。
她斂眉,淺淺勾起一抹笑容,說了個價錢。沒有多餘的語言,也沒有匆匆忙忙驚慌的表現,她只是,一貫淡定地向她的客人收取了費用,然後轉身去另一個座位坐下。她不在意位子是否被霸佔了,反正那是客人,不需要太計較。
呵,不過,會來到山霧小店的……似乎都不是平凡人呐。也許,這一位也有著什麼問題?

第十章

她讓艾瑪暫時留下來幫忙了。幾乎一週的時間,艾瑪都一直待在山霧小店幫忙她。說是幫忙,其實也沒幫上多少,畢竟山霧小店打從開張以來就沒有幾個客人。
唯一的客人,也只有那名為書敏的小姑娘。她總是會在想到那女孩的名字時一愣。實在是太久沒和陌生人接觸了,連記個名字也覺得費事許多。她呵,可是老了呢?
誰知道呢。
她想了很多回,也記了很多回,都是在艾瑪輕輕的回答下才想起,那小姑娘的名字。
艾瑪這名字,倒是不難記。是個非常美麗的名字,嚼在嘴裏,感覺,挺舒服的。
當然,艾瑪也無意翹課。她總會在早上出門時拜託哥把艾瑪載送到她念的學校去,確保艾瑪進了校門才乘著哥的順風車到店裏開門營業。
她也搞不太清楚自己何時變得如此善良好人了。或許是,同理心作怪吧。
以前,她的家,也是溫暖而美好。但那是母親還在世的事情了。母親去後,父親更加變本加厲地忙碌於自己的事業,給予他們兄妹的,不過是物質上的需求。但她要求的也不多。有物質的需求,已經足夠。她不會要求更多。
看見艾瑪這模樣,似乎看見了多年以前的自己。軟弱,無能,膽小,怕事。什麼都恐懼,什麼都畏懼,什麼也不敢去做。想為自己好好活下去,卻不敢。最後是想起了母親離去前的容顏,才硬生生地咬下心中的顫抖,努力地、堅持地走下去。
只是,沒想到,走了那麼多路的多年以後,她變了那麼多。冷漠,冷靜,冷淡。像是沒有值得她在乎的事情了。
但願時間過去以後,艾瑪能夠冷靜下來,然後回家。回去那個不再與她記憶裏的家一樣的家,正視現實。

2011年4月18日星期一

第九章

這日下班後,她帶著艾瑪上車。哥詫異地瞪著望後鏡,坐在後座上那個陌生的女孩,嫣嵐,這是誰?我沒見過她,她不是你的新朋友吧?哥看了艾瑪一眼,困惑了。
不是新朋友,只是一個借宿的小姑娘罷了。她輕笑。
哥瞥了她一眼,沒事怎麼把一個小姑娘拐帶了?這不是你的個性,你也不會這麼好心。這女孩是迷路了嗎?
她聳聳肩,一臉無辜地攤開雙手。這不關我的事情呐,是我的貴客要求我幫忙這女孩的,我也不忍心讓一個漂亮的女娃流落街頭,所以只好帶她回家了。至少,在我眼皮底下活動,我會覺得比較安心。
是這樣嗎?哥懷疑地看了她一眼,不再多加理會,驅車返家了。
艾瑪一直坐在後座,安安靜靜地、端端正正地把雙手平放膝上,像個乖巧的小孩。但乖孩子,是不會輕易離家出走的吧?即使再受不了自己的家,家,始終是最溫暖最美好的地方。
艾瑪。她輕喚。
艾瑪一愣,抬首一看。姐姐,有什麼事情嗎?她又懼又慌,忐忑不安地糾纏著手指。
過了今天,你回家吧。別讓你的家人過於擔心你,可以嗎?她輕聲道。
聞此,艾瑪咬咬唇,倔強地不肯開口回答。她回頭望了艾瑪一眼,輕聲嘆息。罷了,你不想回家,那就暫時留在我這邊幫忙吧。不過,我的小店生意清淡,你別介意無聊。
不、不會!姐姐,你讓我幹什麼,只要我能幫得上的,我就會去做!只是,別把我趕回去……我不想留在那裡,那邊,太窒息了。我記憶裏的家,不是這樣的……艾瑪的聲音低了下去。
清官難斷家務事呐……她微歎,也罷,既然已經探手了,沒道理突然抽手不幫忙。幫人幫到底,送佛送到西。就當她偶爾愛心氾濫吧。

2011年4月16日星期六

第八章

多日逝去,山霧小店唯一一名客人也消失了好幾日。自她對那孩子說了一番話,那孩子離開以後就好幾天沒再光顧咖啡館。她不曾懷疑自己是否做錯了,她認為,無論是何人,都應該接受現實。逃避是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。
何況她的話並不重,只是難免殘酷了些。這世道本來就沒有完全公平的事情,人生在世,唯能坦然接受。
鐺啷。她剛掛上去的風鈴隨著門的開啟而響起,微微奏起片刻樂曲。她抬眸,是一個陌生的長髮女孩。長髮女孩身後跟著的是她唯一的常客,那小姑娘。
她揚揚眉。多日不見呀,小姑娘,想開了嗎?她像是依然天天和那孩子見面聊天般毫無異常地淡問。
小姑娘恍惚了一下,腳下一個踉蹌,差些被絆倒。她趕緊抓住前方的女孩,然後穩住身體。
沒事吧,書敏?長髮的女孩關心地回頭看著小姑娘。她搖搖頭,我沒事情,店主是坐在那邊的姐姐。她指指坐在角落,一成不變地看書的她。
書敏,這就是你總掛在口上,人很好的姐姐嗎?長髮女孩問。小姑娘頷首,然後小跑步走到她身邊。姐姐、姐姐,這是我的朋友艾瑪,她……她想借住山霧小店一晚,可以嗎?小姑娘吞吞吐吐地說。
她斜視小姑娘一眼。為什麼?她有什麼理由要借住山霧小店?我又要以什麼原因借住她呢?
艾瑪她……她、她……她離家出走了,想找一個地方寄宿。
那名為艾瑪的女孩,長髮微卷,確實有著混血兒的味道。艾瑪是混血兒吧?她直接問。
被點名的艾瑪一愣,點點頭。是的,我的母親是美國人,父親是華族。
她笑了。無論如何,離家出走的孩子,我是不能讓你借住的。但,你不住這兒又會沒有落腳處,所以,來我家吧。我家還是有許多客房的。她慢條斯理地說。
她本非善人。又是為了何故而同意讓艾瑪借住呢?

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

第七章

炎熱的太陽天之下,周圍種滿了花樹的山霧小店依然涼爽。這家坐落在城市一隅之地的咖啡館佔地不大,純粹是一個讓人來休閒的地方。店裏的一處,小姑娘非常鬱悶地捧著下巴看著對面的她。
她微掀眼簾,似笑非笑地看著小姑娘。我知道你心裏有很多不愉快,但是這些小事,待你進入社會後便會變得微不足道。所以,先別為這事兒煩憂。沒那個必要,真的。
小姑娘悶悶地點了頭,那也要等好幾年,我才會這麼覺得啊。現在我才十五耶!我只是一個初中生耶!他們這樣也過分了些吧?
十五,也不小了。過分或不過分,見仁見智。即使心中不愉快,發洩出來後便會好很多。別再糾結那回事了,只會讓你越來越不快樂。何況,你現在是初三了吧?明年就該上高中了,也不是個孩子了。在你們學校,你是最大的了。
小姑娘撇撇嘴。是最大又怎樣?以前我們是最小的,總是被老的欺負。現在是最老的,可又總被警告不能欺負小的。真是不公平!她忿忿不平地說。
何苦在乎這般小事?由這方面看來,非常明顯的,你的心智還不成熟。思想足夠成熟的孩子會自己想,不需要別人告訴他,他也會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做。大的本就該照顧小的,而不是濫用自己學長學姐的身份欺淩學弟妹。她淡道。她的家庭,兄長不會欺負她,只是會在那些她不夠優異的地方上刺激她,似乎是想要使激將法。但她不會便是不會,不行就是不行。學得再努力再辛苦,她也學不來。她畢竟不擅長那些兄長擅長的事情,她會的無非是寫寫文章,看看書罷了。
那些被父兄認為是不入流的事情。
但她不在意。她活得開心,活得自在就足夠了。即使是家人,也未必一味地依附他們的意見而活。
好了,別再待在這邊了。這裡沒什麼值得把你留住的。回去學校唸書吧。她又垂下眼簾,繼續閱讀。
小姑娘卻依然坐著不走。仿佛被點醒了。
然而,是否真的被灌醒了呢?誰也不知道。

第六章

門外的人躊躇及猶豫了不短的時間,在她這霧氣般讓人捉摸不定的人沒有耐性以前,終於肯走入咖啡館。
說吧,怎麼今天翹課了?我確信今天每所中學都有上課,何況,公立學校是不會無緣無故讓你們假期的。她坐在自己的老位子,手指有一下沒一下地敲打著桌面,非常考驗人的神經。
小姑娘依然低著頭,不說話。
說。否則以後都別來找我。她淡淡下了通牒。
那孩子咬咬唇,然後移開一直遮住瀏海的手。她有些訝異地看著那被剪得非常平的瀏海,幾乎脫口而出。
你怎麼了?昨天還好好的,今天便成了這模樣?微微斟酌了用語後,她皺眉問。
小姑娘一副快哭出來的樣子,要哭不哭的,教她瞧了不愉快得緊。有話好好說,別哭,也別撒嬌,你不小了。中學生呵,是快要進入社會的了。不再是孩子了。
聞此,小姑娘默默深呼吸,然後強撐開一個笑容。可那笑容不好看,不是真心的笑容。她見著,總覺得礙眼。
不要笑得那麼勉強,很醜。她直言。
小姑娘立刻把笑容收起,又是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樣。
說,別撒嬌。這對我沒效。她冷漠地說。若非恰好遇上了,她也不願解決這問題。好似她是專業輔導員……不,保姆!她這幾天看起來就像是這女孩的保姆,這也要管,那也要幫忙。
她的職業是咖啡館的店主,是山霧小店的擁有人,並不是一個不合格的輔導員。她也沒有那份興趣與耐心去當所謂的心理解析者。
負擔別人的情緒及心情,太累太繁重。肩頭沉甸甸的壓了許多重擔。她的肩膀可沒有那麼強壯,只是一副能承擔自己責任的肩膀罷了。
她負不起其他人的事情。
就……就是,學校啊!學校很討厭,昨天還請來十幾個所謂的專業理髮師,幫我們把斜分的瀏海剪了!小姑娘委屈地絞著雙手。
她揚揚眉。多少個學生?都被剪成你這樣嗎?
小姑娘拼命點頭,一點也不怕會把頭給甩離脖子。對!全體學生都被剪成這樣了,男生更慘,簡直像是去當兵一樣!我們是學校,又不是兵營!何況我們之前的儀容都是及格過關的,怎麼能在這種時候挑我們的毛病?我覺得很過分,那些所謂的理髮師根本就不專業嘛!直接一把抓起我們的頭髮,就這樣一個剪子下去就直接剪了。哪有理髮師這樣的?理髮師不都是一點一點慢慢剪的嗎?
她倒是不得不同意。這的確有點過分了。但你們學校全體學生很多吧?理髮師只有那十來個,要一個短時間內應付那麼多學生實在是沒辦法細心啊。她客觀地說。
小姑娘皺皺眉。雖然是這樣,但是為什麼我們還要付錢?而且這理髮費比外頭的理髮店貴上好多!
因為是你們校方請他們過來的呀。若是你們全校同學一塊兒去某間理髮店剪髮,那就未必這麼貴了。
小姑娘不甘不願地哼了一聲。總之,我不喜歡我現在這個奇怪的瀏海啦!這種妹妹頭根本不適合我啊!
呵,總會長回來的。慢慢等待吧。你說不適合,是因為你剛看,還不習慣這樣的轉變。久了就成了。她淡淡道。
驀然想起,曾幾何時,她也是會為自己的頭髮被剪去而惱火而生氣呢?然而現在的她,已經沒辦法對這些事情動怒了。不值得,也沒有必要。
的確,她畢業了,踏入社會了,所以可以說得如此雲淡風輕。但那不過是外在罷了……外在,重視的人非常多,一直為自己打扮的人也不少,她又何苦與其他人拼命地競爭呢?贏了會得到什麼?輸了又會得到什麼?嘲笑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