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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

恋人未满

很多时候两个人在一起不一定非要是恋人不可。异性之间,仍会有纯友谊的存在。秋忽然想起两个朋友的故事。男生是她的同桌,女生则是她的小学同学。这两个朋友一开始是在某个论坛上认识的,后来发觉面子书上他们之间有个共同的朋友,就是她。细问之下,才知道她和这两人都有那么一点关系。

于是在没办法之下,秋只好充当那个中间人了。是嘛,既然有她身为中间人,那么他们也不算是网友了?出来见面也无妨吧?反正,三个人都是同一区的人,只要有心,见面不是多大的问题。她也这么觉得。只要在他们俩第一次见面时候处理好,那么接下来应该不会和她有太大关系了吧?

“喂?”这天是程哲及王日葵首次见面的日子。清晨时分,响起的却是秋的手机。“秋,是我,程哲。抱歉,我还是不去见日葵了……家里有事情,不太方便出门。给你添麻烦了,真是不好意思。”

秋在朦胧中醒了过来,也没有追问,只是应了一声:“你告诉日葵了吗?”电话另一头,他默默地回答:“说了。让你们失望了,对不起。下次有机会,再和她见面吧……不好意思打扰你的睡眠,我先挂了。”

“等等!程哲,不要担心,日葵不会介意的。倒是你,可要好好照顾自己啊。反正还会有机会的,不差这一回。”她在他挂断通话前快速安慰他一番,才道别:“嗯,你去处理你的事情吧,我们没关系的。”他道谢后,将通话中止。

这会儿,她的瞌睡虫全都跑走了。轻轻叹口气,好不容易才安排了这么一天出来与日葵见面,可惜程哲突然有事。算了吧,过后总有机会的。忽然想起一句话,作者是北岛:“人人在的时候,以为总有机会,其实人生就是减法,见一面少一面。”这话说得真好。那么,他们俩……应该不至于如此吧?但朋友也是会散的啊……只怕这友谊难以持久。

“只有日葵自己把握当下、珍惜现在,就应该不会后悔了吧?”秋自言自语,末了,又是一声轻叹。
据悉,日葵和程哲并非恋人。他们不是恋人,可是关系却比朋友多了那么一点,这算是什么呢?红颜知己吗?也罢,不管怎么说,这都是他们俩的事情,她不能干涉太多。


*


有人曾经说,向日葵希冀阳光,面对的永远是阳光。而阳光呢?得到的总是向日葵温柔的笑颜。像是一种被红线系住的命运,不会改变的永恒。然而这种关系是不是一种奢望?

她叫日葵,王日葵。她常常笑着对朋友说,她向往的不是太阳,而是寒夜里高悬的月光。温和而轻淡。不为什么,因为程哲在网上的昵称叫“月光”。温柔的月光,专属于他。

不是每一个人取了一个网名,他便会人如其名。但程哲不同。他的低调与沉默,不是不擅长言语,而是他倾听时候的温柔,如月的温柔。他待人极好,却并非人人都能感受他那细腻的情感与体贴。

日葵是幸运的。因为有些天真烂漫的傻气,所以程哲视她为妹妹般照顾。或许日葵不全然把他当成一个哥哥,而是一个可以倾诉心情的好朋友。他们是否为知己?程哲从来不会思考这件事情,但日葵有些困惑于他们的关系。

“我和程哲是好朋友,可是我们就只是这样吗?除了朋友,除了恋人,不能有其他关系了吗?”日葵会喃喃自语地问着自己。

即使是纯友谊,也难免摆脱不了外人异样的眼光。世人以为,一男一女一起不是亲人,便是恋人。可是为什么要把这一切说得那么复杂呢?单纯的友情,不是更好吗?日葵陷入了迷茫。

订下他们见面的日子前,日葵几乎常常对程哲撒娇:“程哲,我们出来见面嘛!反正我们都很靠近呀,见个面无妨吧?”

初时,程哲都淡淡地婉拒:“不了,日葵,有机会我们再见吧。”日葵只是笑着,没有再要求。然而过了不久,她又会重提此事:“程哲,我很认真的,不如我们找个日子出来见面吧!来一趟三人行!”

程哲从一开始的拒绝,到后来也有些屈服了——尤其,他的同桌秋常常对他叹气:“我说程哲啊,日葵老是缠着我说她想和你见个面,你就行行好答应她出来见面吧!”边说还边揉揉额头,像是被日葵轰炸了一整天。

“好。”也许是不忍心见秋被骚扰得太过,又或许是因为日葵的诚意让他有些触动,程哲终于答应了:“秋,麻烦你和日葵安排我们的三人行吧。”

闻此,秋惊讶了:“你确定?之前不是老拒绝的吗?可别答应了又临阵脱逃哦!”果然是日葵的磨功见效?估计耐性再好的人也受不了日葵日夜的轰炸吧。

程哲扬起一抹很浅的笑容:“别担心,既然答应了我就不会突然失约。除非有要事,否则我一定出席的。”
秋点头赞成:“这点我倒是不得不承认,程哲你还真是个一诺千金的人呢。嗯,你答应的话我就放心了。”

只是谁也没有料到世事变化。程哲因为与家人闹不和而突然失去出游的心情,才给日葵及秋都拨了电话道歉。也好。程哲亦想起了秋与他分享过的那一句话:“人生就是减法,见一面,少一面。”看似很绝望的话语,却蕴含了现实的悲哀。

现实就是如此。谁都无法预测接下来能够发生什么事。所谓星座预言,所谓塔罗牌算命,不过是一种指点。路,还是靠人自己走出来,而不是依赖命运的。正如机会,亦由想要的人争取而来。

早晨时分,收音机里奏起了歌曲:“为什么只和你能聊一整夜,为什么才道别就又想再见面,在朋友里面,就数你最特别……”程哲不知道这是什么歌,却觉得莫名熟悉。直到一曲终了,听DJ播报的时候,才知道歌名——S.H.E的《恋人未满》。

唇畔逸出一抹无奈的笑意。真适合呢,这首歌。他和日葵的关系正是友达以上,恋人未满。因为舍不得分离,他们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成为恋人的。如果恋人的意念不合极容易分开,但朋友分开的机率比较低。所以,还是当朋友最好。

2011年12月8日星期四

午後

“今天是三十一日!”清早,艾苹撕下挂在墙上的日历纸后,惊呼一声。彦翻翻白眼,没好气地反问:“不过是一个月结束罢了,有什么特别?”
艾苹哼哼一声:“像你这种没有浪漫细胞的家伙不会明白的啦!你不知道月末对我有什么意义!”她撇撇嘴,把日历纸放在环保专用箱里,走入房间。
彦摇摇头,暗想:“月末有的意义难道是诗人想借物抒情?呿,你又不是诗人!”他回到自己的寝室,将钱包、车钥匙都给拿了出来。
“大哥、大哥!我要去逛街,你能不能陪我?今天三十一日,有比较多折扣呢!”进入客厅时,艾苹已经着装好,手提着包包准备出门了。彦沉默了半晌,点点头:“走吧。”
艾苹及龄时坚持不考驾驶执照,一旦需要出门只好由彦载送了。当然,彦曾经不胜其烦得只差没拿枪逼迫艾苹去考张驾照回来,但艾苹的理由是:考了驾照也没用,反正车再买只是又多了债务。为此,彦只得作罢。
“妹,你要去哪?”扣上安全带,发动引擎后,彦才想起还没问艾苹的目的地:“老地方?”艾苹笑笑:“不,大哥,今天去咱们家附近那家超市。”
彦挑挑眉,没多说什么,只是驶向艾苹的目的地。
两人在超市里逛了逛好些时候,才慢吞吞地走向人群渐多的冰淇淋专卖店。艾苹对此非常满意,虽然只是所谓的只看不买,但她又多了灵感设计新服装了。何况,她逛街的目的只是为了享受美食而不是购物。
“啊……下午了呢。”艾苹望了望表,吐吐舌头:“大哥,你今天应该没工作了吧?”彦的工作属于弹性的自由业,偶尔会兼职成为插画师。
彦宠溺地揉揉艾苹的发:“当然没有。别担心,月尾嘛!明天开始才会有新工作。这个月的工作基本上已经完成了。”
闻此,艾苹舒了口气,撒娇般勾住彦的手臂,讨好地笑:“那就好,下午天气太热了,我还是比较喜欢在超市里享受免费的冷气。嘛,我们去吃雪糕吧!大哥,你想吃什么口味的?今天我请客!”她豪迈地说。
彦眯起眼睛,对自家妹妹这举动感到有些不寻常:“无事献殷勤,非奸即盗!”他暗忖,妹妹这么反常的行为实在太诡异了。这个以吝啬出名的丫头可从来不是大方的人哪。难得请客,必定是有事要求。
“刘艾苹,你想我干什么就明说吧,别耍花样了。”彦叹了口气,直接戳破妹妹虚伪的面具。
艾苹的笑容保持不变:“才没有什么目的,只是我网店的生意最近挺好,想和你分享我的快乐嘛!这样也不行?”她故作可爱地歪歪头。
彦对此保持沉默,不予置评:“好吧,你这么说就是这样。”
艾苹笑意盈盈地扯着彦进入店里,“哥我帮你点绿茶口味的哦!”彦点点头,但还是忍不住怀疑地盯着艾苹,越想越不妙。
点餐、付钱、领货后,两人走到一旁的位子上坐下。彦率先坐了进去,接着才是艾苹入座。椅子尚未坐热,身后便传来一把女音:“艾苹!”
艾苹回过头,对来人微微一笑:“嗨,清,好久不见!来,我给你介绍,这是我大哥彦。你应该见过他吧?”她边说边起身,将座位让出。
彦这才反应过来:“刘艾苹!你别跑!”话未毕,艾苹已经捧着她的那份雪糕快速溜走了:“大哥,我可是看你孤家寡人的,心里很不忍心,才会给你找来美女介绍你的!感谢我为你尽心尽力找的另一半吧!还有,你是男人,要保持你的绅士风度哦!”说着,心里大笑三声,愉快地跑走了。
彦只好对清无奈地笑了笑:“抱歉,舍妹太顽皮了,竟给我搞起相亲来了……如果给你带来不便,希望你能原谅。”
清浅浅地笑:“不,我知道艾苹有这个目的。我纯粹是喜欢你的画才请艾苹引见的,也请你别见怪。”
听见有人表达出对自己作品的欣赏,彦尴尬地笑着:“哦不,不会!倒是我应该谢谢你欣赏我的作品呢。那么,重新自我介绍,我是刘彦,请多多指教。”
“彦好,我是林清,很高兴认识你!”她友善地伸出手,与彦交握了一下:“希望我们能够成为很好的朋友!”
躲在角落偷窥两人互动的艾苹满意地笑了,看起来,两人对彼此印象不错哦!那么,但愿会有好的结果吧!她抬头望望窗外的天空,蔚蓝的午后,风是不是也在偷偷扬起嘴角了呢?

2011年11月19日星期六

暮光

夜晚總是冷淡的。只有偶爾閃爍在天上的星星,迷茫地微笑。
暮夏時分,殘陽已經落下,獨留天空一片灰暗。沒有悲傷,沒有喜悅。只是一片普通的天空,也找不到任何的美。她的美,早已教光害磨損。
還沒有真正入夜呢,街邊的路燈都已亮起。即使是明媚的光芒,如今看來,卻是教人多麼傷悲的,最後的亮。以最尊貴的自尊高高昂首的,不容任何人侵犯她最後的尊嚴。
她總是習慣性地走在最末的那一端,即使和朋友一塊兒出門,她也不會走在朋友的身旁,而是默默地跟在後頭。像是在不知不覺間,就養成了這樣的習性。她抗拒各種變數,自認是一個不知變通的固執傢伙。所以很多時候,她只是盲目地去跟從認識了好久的朋友,沒有自主性的選擇交友。只是淡淡的,和故友一起。
沒有新朋友導致她的人緣挺糟糕,但她也奇跡地毫不在意。就只是這樣淡然地,繼續她的生活。
她不曾試圖去掌控任何人的生活。是她的,便是她的。不是,也就罷了。反正生老病死,每個人都會經歷,總有一天,緣分都會散去。
所以她都很安定地,鎮定地,度過每一天。沒有試圖去闖出新生活,也沒想過要冒險或是犯規。就這樣中規中矩的,也挺好。
她抗拒的事情,卻是非常多。像是莫名其妙的搭訕她的男子,或是嫉妒般瞪著她的女子。她不去搭理別人,並不代表別人也懂得識趣。
“你看什麼看?沒見過美女嗎?怎麼,嫉妒我啊?”比如說,現在她面前這個化了濃妝的女子,毫不客氣地雙手叉腰問。
她不過是淡淡地瞥了——好吧,是斜視了那個女子一眼,情緒管理極差的女子便過來挑釁她了。
“也許吧。”她冷淡地丟下一句,對在旁饒有興致地圍觀的朋友點點頭,待朋友移步以後才跟上去。
她很明顯地發覺朋友臉上的失望——又沒戲看了!她心知肚明,自己總是很習慣地給其他人潑冷水。這種習慣並沒有多好,但也不壞。至少,能在怒火沖天的人身上澆下冷水,讓他們冷靜下來。
“欸,如果有人說他想認識你,你會怎麼看?”朋友突然停下腳步,回頭問。
她挑挑眉,微笑。“沒興趣。”
“唉別這樣啦,再這麼下去,你遲早會變成老處女啊!”朋友滿臉無奈。
“無所謂,反正我也不喜歡變化。”她絲毫不受波動地說。
朋友又是一聲嘆氣。“你呀……可別這麼固執行嗎?老把自己悶著,再悶下去就成宅女了!”
她只是笑。“我不介意。孤獨終老未必會呢……畢竟不是有傳言說要末日了嗎?”
朋友翻翻白眼:“最好是會有啦!但是沒有的話呢?你日後可就真的要孤獨終老了啊!”
但親愛的,你可知道,孤獨不過是一種狀態。心態上的孤獨,叫做寂寞。她從不以為自己是個寂寞的人,至少,她還擁有自己的興趣。就這麼淡淡的,其實已經足夠了。知足常樂。
她笑笑的,不作回應。朋友也氣餒了,她好說歹說了好幾回都是沒辦法說服她,也只能任她了。
每個人畢竟有著自己的生活,縱使想幫助一個人,也只能用自己有限的能力去幫助。沒有人能永遠依賴另一個人,所能依賴的不過是自己。
其實日落沒什麼不好,不是嗎?日落以後夜幕垂降,黑夜以後總是白天。黑夜來了,早晨還會不來嗎?
她依然跟在朋友身後,對朋友的氣惱視而不見。只是微笑。我們都是屬於自己的個體,想要掌控別人也必須有個限度。我們無法幫助一個人一輩子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要過。
貴人,在這道康莊大道上,終究是一陣子的事情,不會成為永遠的貴人。
暮光過後,迎接的是曙光。但我們卻不會因為暮光的降臨而變得墮落。

過去【原名:錯過】


你和他,曾經是多麼要好。那種要好的程度甚至到了曖昧的程度,可卻是友達以上戀人未滿。多麼教人感到隱隱失落。
他知道你非常喜歡他,那個時候的你非常喜歡他。然而他不做表示,你們依然打打鬧鬧,像哥兒們,更甚於情人。
畢竟你們始終不是情人。你告訴他,你不想再繼續喜歡他了。然後他也笑笑說他等這一天很久了。而你,從此把他當成一個兄弟,而不再是心上人。
你是否真的忘了他?你不曉得。他總是佔據你的腦海,總在你腦袋空曠的時候冒出來和你打個招呼。你多麼想,忘了他。
終於有日,他離開了。不告而別。
你們再也沒有見面,你也找不到他了。儘管你一直很想把他找到,但是沒有成功的一次。沒有人,沒有人知道他的下落和去向。
心寒了。你苦笑了許久,原來付出了那麼多的感情換回來的竟然只是一個不告而別的終曲。你說你必須忘了他。這點毋庸置疑。
可你不曾真正忘記他。但也不再喜歡他、愛他了。喜歡這詞,多麼薄弱的一層。愛,也多麼脆弱。他離開以後,你卻習慣了,在午後輕啜一口香茗,聞著茶散開的香氣,坐在庭院裏休息及發呆。
那是他曾經的習慣,他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拉著你一起在午後喝杯下午茶,當作消遣。他離去後,你漸漸習慣沒有人的陪伴。只是自己一個人,自己的獨處。
你總會在這個時候想起他。想起他的好及他的笑容,又不忍心忘了他。你說,你們終究還是有過這麼美好的時光。你感謝他甚於恨他。
你說——你不願真的把他遺忘。那畢竟是個美好的回憶以及過去,是你在庸碌人生裏唯一讓你冷靜的明媚所在。你說,他是你的陽光,是你的過去。過去無法抹殺,也無法僅僅使用片言片語捨棄。
你放不下他。還是沒法放下他。
——但你們終究是錯過了。這輩子,永永遠遠地錯過。
所謂的有緣無份,或許就是如此吧。
你像是上了癮。只是單純地想念他,思念他的好。如果真要再次相處,你怕這一切會被幻滅。你寧願對著一個幻影,也不願面對一個真正的他。你想,記憶裏的他總是被你美化了,而現實裏的他會讓你的甜蜜破滅。
就這樣,也好。
你們是錯過了,難再回頭。
如今手機同一首鈴聲響起,撥電人卻不再是他。是另一個他,你真正的情人。真正把你放在心裏疼惜愛惜的男人。
你微微笑著。你依然沒法遺忘曾經的他,但你更想把握,更願意珍惜如今的他。因為如今的他,是真正沒有錯過的。是真正在一起的。
錯過了的永遠只能是錯過,你們回不去過去,也不會走到未來。就如同你多年前錯過了的畢業旅行,如今你也沒法重溫當年的熱情及熱血。當年,始終美好,始終是被美化了的回憶。但當年不過是一個光影,微微移動以後,當年早已遠去。應該把握的,是當下及未來。
你接起手機,笑靨如花。
仿佛是為了襯托你的笑容,庭院旁的花開了。花開花落幾番晴,但再陰暗的一面,背後始終是光。光暗一體,反面的暗,正面的光。
你換好裝,出門去。你的他早已在外頭等候著接送你去約會。你挽起他的手,眉眼彎彎,嘴角含笑。是幸福的笑容。
——因為,這一次,你沒有錯過真正的人。

2011年6月6日星期一

承诺

那年他曾经对她承诺,若十年后的她找不到人娶,他会负责。她只是笑了笑,没当回事。毕竟,十年的变数太多了。何况她身边有个固定的男朋友了,也不怕未来的事情。
然而没料到,不到十年,仅仅三年,她便和男朋友分开,不再联络。当下她其实什么也没想,只是觉得,也许,单身不坏。她也没有想起曾经有一个男人对她许下诺言,那时候的她没办法再相信所谓的承诺。
她不信,恐惧于相信。信任这玩意,当真如此廉价么?她的信任换来的是无情的离去,心已经破碎,又要如何拼凑回去?
但她依然会偶尔想起他,她挥霍青春岁月时候,最麻吉的死党。他们几乎一起闯祸,一起被大人责骂,也一起放肆地玩乐。
可惜如今的她,不相信异性之间还能够拥有纯友谊。踏出社会闯荡了好几年,她已经学会看开,学会不去强求太多。
是她的,便是;若非她的,也不能强要。勉强是不能有幸福的,她谨记这一点。
岂料,在他们约定的十年来临之前,她竟会遇见依然笑容满面、精神奕奕的他,和以往的他没有两样。那天是她的生日前夕,她单独地走在路上,然后看见一个大大的招牌:言诺小馆。招牌上的字闪烁不停,她眯起眼,心里头想起了多年前的好友,正是名为言诺。她止住脚步,犹豫着是否要进入那从外面看起来,布置得非常温馨的饭馆。
“阿枫!”还未待她踏入店门,一把熟悉的男音便从身后传来,她一惊,回头一看,恰恰是他。
他确定那女孩是她,惊喜地咧开嘴一笑:“好久不见了,你还真是女大十八变了啊!走走走,进来我的店,我给你煮些好吃的。”他走上前,正想一把拖着她进门时,她一个闪躲,尴尬地笑着。他的习惯没有改变,变的,是她。她不能适应这种过于热络的叙旧方法,毕竟,她离开青春岁月太久了。
究竟有多少年呢?大概快十年了吧。
他的手落了个空,却还是好脾气地笑笑:“阿枫,进来我店里吧,我最近聘请了个完美厨师,保证会让你的挑剔味蕾感到满意的!”
她踌躇半晌,点点头。在社会上打滚多年的她已经失去那种任性妄为、想做什么便做的冲劲了,她更学会忍受那些不喜欢的口味,现下的她,早已没有挑剔的嘴了。她变得圆滑,变得淡漠。
“阿诺,是谁来了?”他们俩踏入店门,就瞧见柜台后站了一个男人。她的脸色立马刷白,不需仔细瞧,她也绝对认得出他。她这辈子交过的唯一一个男朋友,也是她的前男友。
“嗨,枫,好久不见。”男人看见她,也不慌张,只是镇定地和她打了个招呼。她低头,什么也没说,只是茫然地跟在言诺身后。
为什么,言诺会和那个家伙在一块?那个家伙不是有着雄厚的家庭背景,不是干了一番大事业吗?为什么会待在这个小饭馆?她咬唇,心慌意乱地想。
言诺带她来到一处,为她拉开椅子,让她坐下。她敛眉低首,试图隐藏脸上的愤怒及恨意。如果不是他,如果不是他,现在的她……会是怎么样的另外一个人?她的伤口尚在痊愈期,她用了七年来疗伤,却还是没办法愈合!
“阿枫。”言诺坐在她身边微笑地觑她。几年没见,她出落得愈发漂亮了。当年那淘气好玩的丫头性子早已不再,她变得内敛,而且沉默。可这不是他所熟知的她。
“阿诺,你为什么……”她咽咽唾沫,远远地扫了柜台后的前男友一眼,“为什么,会和他一起?”她顽固地不肯说他的名字,她设法让自己忘记那个人的名字,那个人的事迹,及一切。
“阿枫,你忘了吗?他是我的远亲表哥啊。”言诺无奈地揉揉她的发,她意料不及,竟没躲开。就像很多年前的他们一样,他最喜欢便是揉乱她的发,说那是疼她。
当年的她总是娇蛮地皱皱鼻子,“才不是!那明明就是在抚弄宠物!”
“呵,阿枫,你这可是自认是我的小宠物哦!”言诺总会笑笑地回答。
“哇,臭阿诺,竟敢作弄本姑娘!要死了你!”她就会作势打他,然后两个人会你追我逐的,玩得好不开心。
如今的她只是看着言诺,有些吃惊:“你的表哥?你是说,他是你的表哥?”
“你不知道吗?”言诺反倒惊讶了。她摇摇头,又咬咬唇。
他又拍了她的头一下,“别烦恼了,若你不愿看见他,我把那家伙赶出去!得罪了我家阿枫,就要给我揍一顿!”
她只是笑了笑:“别因为我得罪你的亲人,没事的。”
他幽幽地叹息,直直盯着她,显得有些难过。当年的她可不是如此啊,这才多久没见面,她就变化那么多呢?想来,也是没办法回到过去了。
为什么,人总要变得那么快呢?不过短短十年,他心里的她就变了,再也不是她了。然而他却还在原地停留着,依然是爱微笑的他。
“阿枫,你还记得,我曾经对你说过的话吗?”言诺问。她眨了眨眼,迷惑地盯着他的脸庞,然后想了好久,才恍然地“啊”了一声。
“我记得啊。不过,没有这个必要了。”她冷淡地说,她仍旧不相信承诺。
他颇感安慰。“没关系,十年后你不要,那么,二十年后,如果你还需要,记得,我会负责的。”他又是疼宠地揉揉她,她没躲,仅是随口应了句。
他觉得难过。如果,是十年前的她,她会笑闹着打他,“本姑娘不会没人要的,倒是你自己才要给自己担心些!”
如果,是当年的她,和他……她是否曾经相信,他的承诺?

2011年1月19日星期三

走愛

那天他知道她的病了。他终于清楚,为什么平常她总是很虚弱,原来是得了癌症,目前已经是末期。
他自觉非常受伤,离开医院以后,他忍不住的提出了分手。分手的理由是她既然不信任自己,那就没有必要再走下去了。
她沉默了一会儿,轻易答应了这个要求。
“我们会习惯的,各走各的没什么大不了。”他说,似乎有些眷恋的眼神望着她,最后果断撤开。她只是笑了笑,说没什么。
然后,说好分手的两个人,就这样往不同的方向而去。
她的脚步很沉重。以往约会结束以后,即使住在不同方向,他依然会体贴地送她回家,不在意是不是不顺路。
雨水一滴又一滴的落下,滑落她的肩头,让她自嘲地笑了笑。她果然是不能接受分手的消息啊……好想要找理由去解释、去掩饰,他们其实是逼于无奈而分开,不是因为,爱得不够深。
可惜,事实终究是事实。她独自在雨中行走,一步又一步走向自己的家。她从一开始就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告诉他,并非她想对他冷漠,只是她隐约觉得,他和自己都不曾认真爱过彼此,说了又有什么用?
打开家门,她脚下一个踉跄,跌倒在地毯上。她费力地爬起来,关上门,腿又无力支撑般跌下,倚在门板上。一手掩住嘴,她笑着,泪水却不断跌落地面。
“丫头!”听见她的啜泣声,兄长赶紧过来抱住她轻声安慰。她埋入哥哥的怀中,痛哭失声:“哥哥……怎么办,我真的无法接受,为什么……他之前明明是知道我不喜欢他和别的女孩子站在一起,还要让我撞见这个场景……”她断断续续地说着,明明,不爱他的啊,为什么,看见他和别的女孩子一起的时候,无法故作平静?
她既不敢爱,也不敢做什么,只能沉默。她实在是个胆小鬼!
“丫头,他不值得你为他哭,你的泪水没有那么不值钱。”兄长拍着她的背安慰她,他的妹妹是值得最好的!
“如果……如果当初我不要那么强求,是不是就不会那么难过?”她喃喃自语,不解啊,爱真的很复杂。
兄长又拍拍她,拭去她的泪,温柔地笑着:“丫头,不要因为这种事情而难受,没有男朋友,你还是有家人的,嗯?”
她的眼眶又是一红,泪水又止不住地掉落。她知道,她怎么会不知道,哥哥是如此关心她,如此爱护她?自小和长她十岁的哥哥相依为命,他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她,体贴的心意甚至比男朋友——不,是她的前男友还要好,完全是个新好男人的模范。
可是,为什么呢,哥哥是哥哥,不是男朋友?“哥哥,如果你是我的男朋友,那该多好?”她擦了擦泪水,微微勾起一抹笑。只是那抹笑,怎么瞧,怎么哀伤。
哥哥失笑,这傻丫头!“丫头,男朋友是会分开的,可是哥哥和你永远有着血缘关系,切不掉断不了的,知道吗?所以呀,还是家人最好。”
唇畔的弧度更弯,她笑得更加灿烂——故作不在意的灿烂:“我知道,哥哥,我会坚强的。所以请给我一点时间,让我抚平这逝去的爱情,好吗?”她不想让哥哥太担心她,毕竟她已经长大,什么都该靠自己独立地解决了。
谁知那笑容让兄长看了更心疼,那毕竟是他辛苦拉拔长大的妹妹呀!“丫头,我很清楚你是个坚强的孩子,但是当你有什么困难或者不愉快的时候,记得告诉哥哥,哥哥会一直陪伴着你的,嗯?”
她点头,她需要哥哥成为支撑自己的那一份力量,坚持下去。
逝去的爱情,真的,不重要了。
“掰掰,炫……”她轻声呢喃着,挥别过去。

2010年11月19日星期五

微笑遇見你


“如何让你遇见我,在我最美丽的时刻。”——这句话出自席慕容的诗《一棵开花的树》。玫很喜欢这话,它充满了一种美,难以言喻。可她不喜欢整首诗,在她看来,这首诗后头未免太凄美了些。
只是,随着年龄渐长,经历了几次恋爱历程的玫对这首诗有了一份新的体悟。当一个人爱到深处的时候,会卑微得只求见心上人一面,仅一回就能满足。
玫不再费心打扮自己。
“女为悦己者容?”听闻朋友这么说,她笑了笑,自嘲:“我可没有那么伟大的情操。何必为了别人而妆扮自己?我现在,反倒是成了‘女为己悦者容’了哪!”
“不过,玫,你还记得高三的那个人吗?”朋友神秘兮兮地问。
玫扬了扬眉,高三?她记得,那个时候,忙碌于学业的她就多了个来历不明的爱慕者。那个人几乎在每个早晨都给她带早餐,再留下一张纸条。
纸条上没有署名,她至今不晓得那个人是谁。问最早来班上的人,他却说到校后便看见她的早餐了。
“怎么了,我记得呀。如此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,要我忘记,还真难呢。”玫笑着。
“告诉你个小道消息哦,据说,当年爱慕你的人,是芬芬的表哥!芬芬昨天短信我来着,说她哥哥会出席等会儿的聚会。”朋友左顾右盼了一会儿,靠在她耳畔低声说着。
玫的微笑微微僵硬了:“芬芬的表哥?谁呀?我没见过吧?”这都过去多少年了,还旧事重提干什么?
“不知道,听说曾经是学校的助理,现在学成归国,想追求你。”朋友耸耸肩,芬芬不说,她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。
玫皱起眉,“我可以不化妆,随便套一件衬衫和牛仔裤出席聚会吗?”她不是很抱希望地说。
朋友幸灾乐祸:“你可以试试看,如果到时候你煞到人家可别后悔啊!”
玫思忖一会儿,决定放弃,简直是痴人说梦话嘛!反正她现在穿得也不是特别漂亮,普普通通的,应该会很不起眼才是。
“走吧。”她微叹口气,甩甩头,不想了。还是赶紧上车出发吧!
到了聚会地点,他们订了一个包厢让一干老同学得以在不干扰别人的情况下叙旧,畅怀谈笑。
“哟,咱们的玫瑰姑娘来了呀!”大伙看见玫的到来后调侃着。玫扯了扯嘴角,她不太喜欢别人这么称呼她,像是没用的花瓶似的。
“玫啊,你可出风头了!”几个女生上前,轻笑着。玫不明所以,看见中间有个面善,却不是同班同学的男子,这才恍然。看来,这个人便是芬芬的表哥了?
玫在众女生的催促下,只能无奈地走到那个男子身边坐下。
“美丽的小姐,你好。”男子礼貌性地打招呼。
玫有些不自在,尤其周围还有好几些八卦的耳朵在探听着,让她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早些知道这小道消息。即使是爽约也总比当话题主角好吧!
所幸她还没忘记自己的礼仪,也微颔首:“你好,请问贵姓?”
男子沉默。过了半晌,才道:“看起来,你是忘记我了。”那语气充满了悲哀。
玫不禁疑惑。这个人会这么说,他们分明是曾经有接触的,只是不多。而她会觉得他面善,肯定也不是因为芬芬的缘故——他和芬芬根本不像,不说还不知道他们有血缘关系。
绞尽脑汁地想着,玫这才惊讶地道:“你是林飞川?学长的双胞胎弟弟?”
林飞川显得有些安慰:“是啊,没想到你还能记得我。”玫容易忘记别人名字的事迹在他们班上几乎是一则传说了。
“当然,我喜欢你的文笔啊,写得那么好!而且,你又是学长的弟弟嘛,毕竟是见过几次面的。”玫很真诚地称赞着。她因为仰慕他的文笔,在高中时候曾经和他在网络上交流好几次,因他用的是网名,让她老是忘记他是谁。
“我记得,你很喜欢席慕容的诗,《一棵开花的树》。”林飞川说着,便低低地朗诵起诗来了。
玫显得有些惊讶,她只是略提一次,没想到他会记得!
“那不是花瓣,那是我凋零的心,然而,能够微笑着遇见你,我从来不后悔。”诗末,他补了几句,表达自己的心情。
玫静默了。她对于他的感觉很复杂,即崇拜,又喜欢。
“而我亲爱的玫瑰姑娘,不知道,你是否愿意和我交往?”林飞川不让玫走神得太严重,趁热打铁,识时务是追求女朋友最应该有的手段。
玫踌躇着。是该答应,还是不答应呢?
“答应他、答应他……”一干旧同学在旁起哄着,玫浅浅勾起一抹笑,点了点头。她也许不是在最美丽的时候遇见他,但是,只要她觉得美丽便无妨。微笑遇见你,不过如此。

謝謝

翻着手机里的通讯录,她的指尖毫无自觉地在一个名字上打转。她在犹豫,是否要给他拨电话。明天是她的生日呵,但她不知道能不能要求陪伴他过这一天。
她想,她是没有那份权力,亦无资格吧。
她不是他的女朋友,尽管她暗恋他许久。
“嘟嘟……”电话拨出去的声音令她恍然回神,抿起唇角,浅浅笑着。也罢,既然已拨电了,那么问问也无妨。她真的很想他陪伴着她过生日,这是她最后的机会了。
“喂?”清朗悦耳的男音响在耳畔。她的嘴角弯弯的,显示她的好心情:“喂,是我。呐,聆,有个要求。”
“嗯?有什么事,说吧。”那头,聆心情愉快地说着。他不是不知道她喜欢自己,只是,不好拒绝。但他想,她是知道的吧。否则那份热情不会一日比一日淡,到最后,几乎化为乌有。
她有些欲言又止,却想到他不喜欢拖拖拉拉的便开口提出要求了:“明天,能不能让我陪你?一天就好,只是一天。”
聆沉默了。他早该知道,处于暧昧不清的两人,总有一天会摊开来的。明天,大概就是那一天了。他一直在等待这一天,却万万想不到,这天会是她的生日。轻声地应了一声:“好。明天,我去接你吧。”
她的这要求,便是变相的让他当她一天的男朋友。他清楚,她是想结束这份暧昧的关系了。
次日,他按照约定去接她。她没有多作打扮,没有那必要。她仅是穿上最普通的一件衬衫和一条牛仔裤,再套上一件外套。而他也没有穿得特别帅气,他知道,她眼里的他永远是最帅的。只能说,情人眼里出西施吧。
他们去了情侣最喜欢作为约会场所的电影院,买了一包爆米花和两杯汽水。她不喜欢和别人共饮,那让她觉得毫无卫生。他知道她的洁癖,也不强求。并没有人规定情侣一定要共饮一杯水才能显示之间的亲密。
他们随意挑了一部侦探片,买了票进场。她静静地垂眸,看着他在身侧的手。鼓起勇气,握住了那只手。他没有挣开,只是反握回去。他晓得那是她最盼望的。
两人观看着电影,期间,两只手是紧紧握着,不曾分开的。爆米花似是被冷落了,她和他都不怎么喜欢甜食。
两个小时很短,在奢求更多的人心中,两个小时恍如昙花一现。电影散场了,他们步出电影院,是时候用餐了。
“小瑜,想去哪吃饭?”聆低声询问着。
瑜看着他,目光幽幽:“都可以。我只是想要你的陪伴。”他轻声叹息。既然今天是她的生日,他便破例吧:“那,去我家吧,我给你做饭。”拜身为长子所赐,他练就一身好厨艺,这几乎是人人皆知。
瑜点了点头:“嗯,麻烦你了。”聆摇摇头,只是举手之劳。
光阴总是无视人的意愿,迅速随风而去。聆很快地把饭做好,两人亦在短时间内便用毕午餐。
这时候,已近下午一时。
他看着她:“现在你想干什么?”她笑了笑:“在你家陪你。”很简单也很单纯的愿望,只是不知他肯不肯。他又叹了口气,她还真会挑日子呵!挑了她的生日,他又怎会拒绝?
“好,可是总不能无所事事吧?”聆努力地想摆脱浑身的不自在。
瑜不回答,只是起身在客厅里的书柜挑了一本书,又坐回沙发静静翻阅。她仅仅想要他的陪伴罢,相对无言也无所谓,毕竟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了。
时光就在两人各做各事的当下走过,傍晚来临了。瑜合上书本,手轻捏鼻梁,有些疲倦。她痴痴地看着聆对着笔记本的模样,这份少有的认真让他看起来更英挺:“现在换我给你做饭了。”她低喃着,往厨房去。
她不是不会下厨,只是懒惰。宁愿吃外食,也不愿在家里,对着空旷的房子孤单地用餐。她害怕寂寞,受够了寂寞的滋味。
她简单地做了饭,在他的陪伴下用餐。
随后,聆建议着:“我们去买蛋糕,给你庆生?”她含笑,与他一块往蛋糕店而去。最后一次了,没有下一回了,她得好好珍惜。
两人回到他的住处,笑着唱生日歌,切蛋糕,更摄了不少照片。
墙上的壁钟渐渐靠近午夜。她盯着钟,想着,要回家了。今天即将成为回忆。
“聆,我先走了。”瑜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,这样的施舍,一次就好。
聆微笑着拉住瑜,示意她稍等一会儿,又回房取了些什么。一阵子以后,他捧着一份包装精美的礼物,交给瑜:“小瑜,生日快乐。”
瑜的唇角微弯,宝贝地把礼物抱在怀中,低声道谢:“聆,谢谢你。我不会忘记你的。再见。”语毕,转身离去。
那份断然,像是切断了他和她的联系。从此,再也不见。没有人察觉,回过身的那一霎那,她的眼角滑落了一滴泪。